一、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等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。
二、研究并拟定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规定、制度和工作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承担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,检查、监督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议、决定的执行情况。
四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工作。
五、监督处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,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承担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组织工作,做好各种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工作。
七、协调我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,检查督促处有关部门修订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。
八、做好安全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,拟定调查报告,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。
九、负责全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。
十、负责管理处机关治安、门卫、消防管理工作,指导各管理站治安、消防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